記者13日從長沙和湘潭多個部門證實,日前發生的湘潭幼兒園校車事故的賠償和救助方案初步確定,每個遇難幼兒獲賠56萬元。目前,長沙市岳麓區所負責的5個遇難幼兒的賠償協議已簽署,湘潭方面的賠償協議正在協商中。
  7月10日,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金橋村樂樂旺幼兒園一輛校車,在途經長沙市岳麓區含浦鎮乾子村時翻入水庫,致車上11人死亡,其中包括8名幼兒。事發後,當地有關部門立即啟動了善後事宜。遇難的另外3個成人的賠償方案與幼兒不一樣,相關細節尚不清楚。
  據湘潭市有關部門介紹,樂樂旺幼兒園2010年開辦,在湘潭縣教育局辦證。2011年1月響塘鄉劃歸雨湖區,2011年4月11日在雨湖區教育局換證。
  目前,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對幼兒園負責人王長海、法人代表王霓裳予以刑事拘留。■據新華社
(原標題:湘潭校車事故賠償方案初定 遇難幼兒每人獲賠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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